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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2006年31号令)、《省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苏政发〔2017〕114号)、《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017〕2号)、《关于贯彻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综〔2017〕298号)等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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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流程

年审时间:2018年531日前

年审对象: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年审地点: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各区县残疾人就业管理所所在地及联系方式:

  南京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建邺路66号   85383816

  玄武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佛心桥37号  84818463

  秦淮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仁寿里4号   84556201

  建邺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集庆门大街143号602室   86616815

  鼓楼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山西路84号    58591782

  栖霞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八楼  85331949

  雨花台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雨花台区雨花西路75号  52883398

  江宁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江宁区竹山路78-4号5楼  87186751

  江北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园西路180号江北新区政务中心    57067173                  

  浦口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区市民中心    69659315  

  六合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六合区市民中心一楼         57501230  

  溧水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8号       56220527  

  高淳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    淳溪镇汶溪路193-2     57338375  

年审申报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核定表》。此表可到各区残疾人就业管理所领取或从南京市残联网站公告栏下载;

②已安置残疾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1-8级)原件、复印件;

③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复印件;

2017年残疾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⑤从业残疾职工2017年全年收入明细。

注意事项:

①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网上申缴保障金。

②对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一律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③对既不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县级以上残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④申报单位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相关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⑤用人单位和残疾人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伪造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1-8级),残疾人在用人单位空挂名而不实际在岗等虚报、瞒报、拒报情况,其责任自负,并且均不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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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缴流程

申缴时间:2018年6月1日-6月30日

征缴范围:凡在南京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根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文件精神,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用人单位,免征保障金。

残保金计算:

2018年度用人单位应缴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018年征收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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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企业在职职工年平均数计算,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残联部门年审后确认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准。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根据《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的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将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于次年按规定申报缴纳保障金,成立不足1个月的,不缴纳保障金。

分档收费:

为了鼓励大、中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苏政发〔2017〕114号)规定对500人以上的企业,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比例,具体分档征收标准:

①单位从业人员1-5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0%征收;

②单位从业人员501-1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40%征收;

③单位从业人员1001-5000人部分,按征收比例的20%征收;

④单位从业人员5001人以上部分,按征收比例的10%征收。

征缴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或到各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保障金。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到各级残联机构进行年审后再进行申报缴纳。

安置残疾人达标、30人以下免征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进行“零申报”

残保金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另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申报缴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6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按季申报缴纳的,每季申报缴纳额为全年应缴纳额的四分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在季末终了后1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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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动员全社会把解决残疾人的就业任务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鼓励社会各单位按比例提供适合残疾人就业特点和工作岗位录用残疾人,并实行灵活便利的工作方式,改变就业环境和条件。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减免残保金。

安置残疾人过程中企业遇到的难题

残疾人招聘难

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劳动年龄内为实现就业的有850多万人,但是在生活中限于客观条件很难看到残疾人身影,招聘残疾人更是困难重重。

传统的线上、线下的招聘渠道很难遇到残疾人人才,即便遇到了也难以与自身岗位所匹配,前期付出的精力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回馈。

残疾人在职管理难

绝大部分的企业在办公场地租赁和具体工作中极少考虑到残疾人员工问题,当需要招聘残疾人的时候会遇到很多困难难以克服,比如无障碍环境改造。在日常工作中还需要考虑到残疾人员工的上下班、工作的安全问题,比如出行安全。残疾人员工在岗期间的心理状态、相互沟通存在风险和壁垒。

残保金成本加重

未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基于企业员工人数和企业员工平均年薪计算残保金会随着企业壮大人数增加、员工工资增加而增加。尤其是高薪企业和上规模企业每年可能需要缴纳数百万的残保金,在快节奏的今天,巨额残保金对于一些快速发展但是还没有合适盈利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是一个较为沉重的负担。

企业社会形象受到影响

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是用人单位平等的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的方式。

缴纳残保金不是根本目的,主要是通过这种方式来督促企业能够安置残疾人就业,能够从根本上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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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依托互联网,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与多地地方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合作进行残疾人输出对接,各类残疾人人才数字化。可以高效的甄别残疾人候选人才供企业匹配。

入职前对残疾人进行全方位的背景调查,多个维度履职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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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度用工风控体系

残疾人入职前的甄别、协议化合规就业,正规透明的操作过程,合法的运作方式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双重就业潜在的隐患。

为残疾人员工购买补充工伤、意外伤亡险种,夯实基础保障,保障双方如果遇到风险能够最大程度上降低损失。动态监测残疾人员工在职期间的意外新增病患和相关的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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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的需求定制残疾人用工方案,客观、直观的展现在企业的面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优化企业成本。从入职-在岗-离职,全流程精细化保姆式托管,首创属地辅导员模式,能够对残疾人从心理到技能上进行辅导。点对点精准化在岗支持,使企业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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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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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残联对企业的用工情况的核实抽查,残疾人就业申报执行,指导残保金减免申报、减免结果确认,制定新一轮用工方案。

服务理念:高效推动残疾人就业为使命,同时为企业提供完善的残友招聘解决方案为己任。希望通过快助残疾人能够找到一个理想的工作,企业能够实现残保金减免,从而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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