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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杭财社〔2017〕5号)规定,各类用人单位每年均应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本单位残疾人职工安置情况,作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抵扣依据。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未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应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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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

申报对象:杭州市主城区行政区域(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内,上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在本市缴纳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

申报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4月20日(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用人单位,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申报方式:窗口申报

申报地点:为方便用人单位申报,可就近前往杭州市本级或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地址及联系方式

杭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庆春路110号,87041379  87219102(传真);

上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A座10楼,87219689  87219685  87219681(传真);

下城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站,石桥路302号,88153620  88153618  88153620(传真);

西湖区残疾人就业和综合服务中心,文二西路615号一楼办证服务大厅,88489129  88489120;

江干区残疾人就业和综合服务中心,凯旋路125号,28062806  28062807 28062811(传真);

拱墅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湖墅南路仓基新村54幢底层,86779727;

滨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西兴街道人民路1号,86683539  88158108(传真);

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下沙学源街1116号和茂大厦1507室,89898675  86830279(传真);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残疾人联合会,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823室,82987568  82987578;

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窗口申报需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①《杭州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②残疾人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首次申报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中残联网站核实为准。

③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复印件(首次申报、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工资统发等有关证明。

④上年1-12月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凭证。

⑤外地户籍残疾人需提供在杭居住证明。

申报流程:

杭州残疾人就业申报流程.png

注意事项:

在职残疾人认定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持证。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②年龄。就业年龄段内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④工资。残疾人职工月工资不低于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⑤在岗。残疾人职工必须实际在岗工作。

跨地区安置残疾人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职工也可计入安置比例。

劳动派遣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应当计入派遣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中。

上下级隶属关系

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应当按月计入残疾人职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申报缴纳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同时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证明材料、上年各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21号附件3)和残疾人职工上年当地社会基本保险缴纳明细材料。

材料、数据弄虚作假处理

如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数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残疾人联会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四章“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未安置残疾人

没有残疾职工的单位年审材料也可送至当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地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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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缴

申报时间:

杭州市201771日起,按月(小规模纳税人按季)自行申报缴纳残保金,对201716月未申报的残保金,在20177月份或10月份的征期与当期应申报数合并申报缴纳。《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保障金实行按年征收,逐步向按月征收方式过渡。

按月申报

某缴费单位2016年度本单位全部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为1500万,2016年度在职职工人数300人,2016年度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3人,20177月申报缴纳残保金。登陆浙江省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见下图),申报完成后,请回到浙江省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快速通道”中的“汇总扣款”进行实时扣款。(按月申报)

杭州残保金申报表按月申报.png

按季申报

某缴费单位20002月注册,2016年度本单位全部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为200万,2016年度在职职工人数30人, 20177月申报缴纳残保金。登陆浙江省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见下图),申报完成后,请回到浙江省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快速通道”中的“汇总扣款”进行实时扣款。(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杭州申报表按季申报.png

减免申报

某民办养老福利院,2016年度本单位全部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为1500万,2016年度在职职工人数300人, 20177月申报缴纳残保金。登陆浙江省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见下图),申报完成后,请回到浙江省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快速通道”中的“汇总扣款”进行实时扣款。(按月申报,根据杭政办(20143号文件,该单位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杭州残保金免缴申报.png

快助提醒您:

①第23栏系统自动产生,不需填报。备注:在20177月申报时,当月(季)申报或补申报的费款所属期起至日系统都将显示201761日至2017630日,是系统设置原因,可以忽略。

②第4栏“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换算成按月或按季金额填报。

③第5栏“在职职工人数”按照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填报。

④“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5%,系统自动生成。

⑤第7栏“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批复《审核确认书》填报。用人单位在尚未取得《审核确认书》时,可先按2016年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填报,待取得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批复《审核确认书》后,按核定的残疾人人数予以调整。

⑥第11栏“本期减免费额”按减免残保金的金额填报。

⑦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应填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在职职工人数,申报系统自动设别后免征。

残保金计算:

各用人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纳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则根据实际差额比例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年度应缴纳保障金=(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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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职职工:指在单位取得劳动报酬或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按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全年平均人数计算。

残疾职工指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杭州地区各区、县(市)级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革命伤残军人证》(以下统称残疾人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享有平等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的职工。安排1名盲人或重度智力残疾人(一级、二级)就业,按安排2名计算。在职残疾人职工人数按在职残疾人职工实际在职月数之和除以12计。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杭州市本级及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高新(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杭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准;其他区、县(市)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准。

申报地点:纳税所在地税务机关

申报材料:

杭州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杭州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png

缴费材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申报表“申报时间”中所示)

①用人单位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②报送资料中如未单独注明所需资料份数的,均只需报送1份。

③纳税人到现场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税务局或手机APP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④用人单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缴纳方式:

通过“缴税一户通”缴纳税款的单位,由地税部门根据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金额直接到单位的缴税账户中扣缴;其余单位请持缴款通知书到主管地税部门开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逾期或不缴纳处罚: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及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按规定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如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款之日起,将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对负责主管人和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缴纳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缴纳决定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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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动员全社会把解决残疾人的就业任务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鼓励社会各单位按比例提供适合残疾人就业特点和工作岗位录用残疾人,并实行灵活便利的工作方式,改变就业环境和条件。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减免残保金。

安置残疾人过程中企业遇到的难题

残疾人招聘难

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劳动年龄内为实现就业的有850多万人,但是在生活中限于客观条件很难看到残疾人身影,招聘残疾人更是困难重重。

传统的线上、线下的招聘渠道很难遇到残疾人人才,即便遇到了也难以与自身岗位所匹配,前期付出的精力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回馈。

残疾人在职管理难

绝大部分的企业在办公场地租赁和具体工作中极少考虑到残疾人员工问题,当需要招聘残疾人的时候会遇到很多困难难以克服,比如无障碍环境改造。在日常工作中还需要考虑到残疾人员工的上下班、工作的安全问题,比如出行安全。残疾人员工在岗期间的心理状态、相互沟通存在风险和壁垒。

残保金成本加重

未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基于企业员工人数和企业员工平均年薪计算残保金会随着企业壮大人数增加、员工工资增加而增加。尤其是高薪企业和上规模企业每年可能需要缴纳数百万的残保金,在快节奏的今天,巨额残保金对于一些快速发展但是还没有合适盈利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是一个较为沉重的负担。

企业社会形象受到影响

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是用人单位平等的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的方式。

缴纳残保金不是根本目的,主要是通过这种方式来督促企业能够安置残疾人就业,能够从根本上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快助安置优势

海量精细化残疾人人才数据库

我们依托互联网,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与多地地方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合作进行残疾人输出对接,各类残疾人人才数字化。可以高效的甄别残疾人候选人才供企业匹配。

入职前对残疾人进行全方位的背景调查,多个维度履职能力评估。

与残联官方合作,实时校验残疾人证件有效性。

多维度用工风控体系

残疾人入职前的甄别、协议化合规就业,正规透明的操作过程,合法的运作方式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双重就业潜在的隐患。

为残疾人员工购买补充工伤、意外伤亡险种,夯实基础保障,保障双方如果遇到风险能够最大程度上降低损失。动态监测残疾人员工在职期间的意外新增病患和相关的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

全链路入职在岗离职管理

根据企业的需求定制残疾人用工方案,客观、直观的展现在企业的面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优化企业成本。从入职-在岗-离职,全流程精细化保姆式托管,首创属地辅导员模式,能够对残疾人从心理到技能上进行辅导。点对点精准化在岗支持,使企业没有后顾之忧。

全程申报服务及最新政策提醒

提供给用户属地最新的残保金政策即系,准确无盲点的实时动态提醒,避免企业因为政策变动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全方位协助企业申报材料的准备,与企业一道实现残保金减免。100%协助申报通过的记录,残保金减免0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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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快助

服务流程:

详细沟通企业基本情况和用工需求,基于相关参数测算残保金年缴成本,核算整体残疾人才用工成本分析。

达成合作意向,签订服务合同基于用工需求甄选残疾候选人,全程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

残疾人属地实施安置、岗前培训,残疾人在岗巡检,新增入职、辞离职手续办理,残疾人申报材料准备和预审,政策实时反馈。

应对残联对企业的用工情况的核实抽查,残疾人就业申报执行,指导残保金减免申报、减免结果确认,制定新一轮用工方案。

服务理念:高效推动残疾人就业为使命,同时为企业提供完善的残友招聘解决方案为己任。希望通过快助残疾人能够找到一个理想的工作,企业能够实现残保金减免,实现共赢。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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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4008-6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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