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及申报流程

来源:

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1

重庆市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审核时间:

每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申报单位: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申报方式:

网上自主申报或携带相关材料现场申报。

申报地点:

网上自主申报登录“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平台

现场申报地点,所在区县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万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万州区科园路85号
85766890
404000
黔江区残联教就科
黔江区城西街彩虹路257号
79223196
409099
涪陵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涪陵区宏升大道47号
72283651
408000
渝中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渝中区中山一路169号
63511058
400013
大渡口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大渡口区新山路街道钢花路302号附2-1号(君悦天下大厦第二层)
68082579
400084
江北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社会服务中心一楼
67724540
400020
沙坪坝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沙坪坝区凤天路芳草地9号3-1
65465240
400038
九龙坡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21号
68788490
400050
南岸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南岸区江南大道29号
62916163
400060
北碚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北碚区缙和路18号
68864078
400700
渝北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渝北区双凤路17号
86019029
401120
巴南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区人民政府二号楼区残联
66231368
400055
长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长寿区凤城街道桃花新城体育中心东2区
40402030
401220
江津区残疾人就业康复中心
江津区几江街道长城路荆竹村
47522061
402260
合川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42756812
401520
永川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永川区汇龙大道东一路19号
49820799
402160
南川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南川区南大街74号2楼
71416006
408400
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綦江区九龙大道76号
85895852
401420
大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先锋路56号
43738256
402360
潼南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佳兴花园A区二楼
44557699
402660
铜梁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铜梁区南城街道民福街84号
45674016
402560
荣昌区残疾人服务总社
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宝城东路90号
46778253
402460
璧山区残疾人服务社
璧山区璧泉街道体育中心内
41419109
402760
梁平区残疾人服务所
梁平区梁山街道梁山大道501号
53221042
405200
城口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
59223529
405900
丰都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丰都县党政办公大楼108室
70606147
408299
垫江县残疾人服务总社
垫江县桂溪街道黄沙转盘多福乐宾馆3楼
74515710
408300
武隆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武隆区巷口镇芙蓉中路30号
77734595
408500
忠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忠县忠州街道大桥路14号
54453513
404300
开州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开州区云枫街道长青社区花仙路63号
52262513
405400
云阳县残疾人服务中心
云阳县北部新区香山路175号
55128835
404500
奉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奉节县永安街道兴隆巷18号
56557101
404600
巫山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巫山县净坛一路368号
85523528
404700
巫溪县残联教就科
巫溪县柏杨街道白马大道80号
51521364
405800
石柱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石柱县南宾镇滨河中街50号
73331351
409199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秀山县中和街道东大街四期工程
76861753
40990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酉阳县钟多街道钟南大道3号
75532940
409800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彭水县汉葭街道南门街4号重客隆7楼
78448036
409699
两江新区残联办事处
渝北区云街道翠渝路2号南山宿舍一楼
68885055
401122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服务社
万盛经开新田路27号
48271983
400800

审核资料:

残疾职工的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需持原件先到用人单位所在区县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识别)、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资料。

网上自主申报流程:

网上注册

①在浏览器中访问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平台网,如下图

001.jpg

②点击“网上申报”,进入用人单位注册登录页面,如下图

003.jpg

③在用人单位注册登录页面点击“注册”,进入用人单位注册页面,如下图

申报流程5

注:单位注册要求:1)填写信息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2)单位中文全称,与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

④在用人单位注册页面,填写注册信息,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如下图。

006.jpg

⑤用人单位注册完成后,等待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注册时填写的“单位经办人手机号”。用人单位注册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登录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平台,如下图

007.jpg

⑥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平台,如图。

008.jpg

用人单位申报

①用人单位登录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平台系统,输入正确的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如图

2.jpg

②点击“申报”,进入用人单位申报页面,如图

4.jpg

③申报内容填写。在用人单位申报页面,填写申报内容,填写说明如下:

5.jpg

1)申报年份,申报的年份(系统默认为上一年,例如:今年是2017年,则系统默认申报年份为2016年,并且不能修改。)

2)单位职工总数,填写单位职工人数数字,如单位职工人数为500人,填写500。

3)已安排残疾人人数,填写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如安排残疾人人数为5人,填写5。

4)申报单位基本信息中,除上述3项需要填写,其它项不需要填写,如有内容项发生变更,请先在“单位资料”中修改变更项后再申报。

5)军残证须持军残证原件到申报地残联现场审验。

6)添加残疾职工信息,请点击“添加人员”按钮,系统弹出用工人员添加窗口,如图

7.gif

④人员基本信息请按照实际情况正确填写,如图

8.gif

⑤残疾证件附件上传。残疾证附件必须包含残疾症照片页和基本信息页如下图

残疾人证.png

⑥劳动合同附件上传


花名册.png


工资发放证明附件上传

11.gif

⑧社保证明附件上传。社保证明附件上传示意图例如下:

社保证明.png

⑨在用工人员添加窗口中,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人员添加完成。需要添加多名用工人员信息时,重复上述步骤

⑩申报。申报内容填写完成后,在用人单位申报页面,点击“申报”按钮,如图

15.jpg

⑪保存草稿。如果用人单位申报信息暂时未填写完整,可以点击用人单位申报页面的“保存草稿”按钮保存当前已填写的内容,如图

16.jpg

人员信息的修改。在用人单位申报页面,人员为不通过审核或者待审核状态时,可以再次修改编辑,点击该人员信息右侧的“编辑”按钮,如图,系统弹出用工人员修改窗口,就可以对该人员信息进行修改。

21.jpg

⑬人员的删除。在用人单位申报页面,人员为不通过审核或者待审核时,可以再次删除,点击该人员信息右侧的“删除”按钮,系统弹出确认删除对话框,如图,点击确认删除对话框中的“确定”按钮,人员信息删除完成。

23.jpg

⑭在用人单位申报页面,人员通过审核后,该人员信息不能再次编辑和删除。

审核结果查询

①用人单位登录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平台系统,输入正确的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如图

01.jpg

②点击“申报情况查询”,进入申报情况查询页面,如图

03.jpg

③点击申报右侧的“查看”按钮,弹出申报结果详情页,在申报结果详情页面最底端点击打印申报表一打印申报表二两个按钮,可以实现表一和表二的打印,如图

04.jpg

残疾人就业人数认定标准:

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③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④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2

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

申缴时间:

7月1日至7月31日, 保障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纳期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缴保障金

缴纳单位:

①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到单位所在地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自核自缴的方式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③享受政策性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申报方式:

①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缴

②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采取自核自缴的方式,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③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应在征收期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减免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计算方式: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残保金减免缓:

①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5%、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②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向当地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申报材料: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保障金申报表.png

注:除上述材料外,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携带网上打印或审核机关出具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核定书》;享受减免缓政策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残保金逾期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征收机关提交当地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3

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动员全社会把解决残疾人的就业任务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导向,鼓励社会各单位按比例提供适合残疾人就业特点和工作岗位录用残疾人,并实行灵活便利的工作方式,改变就业环境和条件。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减免残保金。

安置残疾人过程中企业遇到的难题

残疾人招聘难

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劳动年龄内为实现就业的有850多万人,但是在生活中限于客观条件很难看到残疾人身影,招聘残疾人更是困难重重。

传统的线上、线下的招聘渠道很难遇到残疾人人才,即便遇到了也难以与自身岗位所匹配,前期付出的精力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回馈。

残疾人在职管理难

绝大部分的企业在办公场地租赁和具体工作中极少考虑到残疾人员工问题,当需要招聘残疾人的时候会遇到很多困难难以克服,比如无障碍环境改造。在日常工作中还需要考虑到残疾人员工的上下班、工作的安全问题,比如出行安全。残疾人员工在岗期间的心理状态、相互沟通存在风险和壁垒。

残保金成本加重

未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基于企业员工人数和企业员工平均年薪计算残保金会随着企业壮大人数增加、员工工资增加而增加。尤其是高薪企业和上规模企业每年可能需要缴纳数百万的残保金,在快节奏的今天,巨额残保金对于一些快速发展但是还没有合适盈利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是一个较为沉重的负担。

企业社会形象受到影响

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是用人单位平等的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的方式。

缴纳残保金不是根本目的,主要是通过这种方式来督促企业能够安置残疾人就业,能够从根本上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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