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次性补审
北京市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缴已经告一段落,在规定时间内因为种种原因没能按时申报怎么办?
不用担心,用人单位还有一次补审的机会
经市残联、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三部门研究,定于2018年10月15日至19日(共五天),对未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8〕1271号)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性补审。补审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仍未进行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详情请联系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
02
未按时缴纳怎么办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一定要尽快补缴残保金。否则不仅仅是巨额罚金还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如果企业上年度需缴纳100万的残保金,逾期未缴纳。
那么每天滞纳金:1000000×5‰=5000元
如果欠缴时间为365天
应该补缴金额=应缴+滞纳金=1000000+5000×365=1000000+1825000=2825000元
如果一时疏忽造成残保金未按时缴纳,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及时补缴才是正确的方式,拖欠、拒不缴纳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03
处罚措施
各地对于逾期拒不缴纳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也有不同,有的地方会涉及到个人有的是以单位为主体处罚,举几个代表性的例子
丨北京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税务专管员通知催缴不缴纳的转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在相关部门通知、催促缴纳后仍不缴纳的,属于故意不缴,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行为属于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丨西安
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且未申请缓、减、免缴残保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缴纳的,经过各区县残联和税务部门多次催缴无效后,残联可以依法申请区、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逾期缴纳的部分按日加收5‰滞纳金。
丨上海
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对逾期缴纳的单位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滞纳金。
逾期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04
如何避免逾期
从根本上解决逾期风险,最简单的方式是安置残疾人就业,这样可以完全避免残保金欠缴之类带来的对于企业或者个人的风险。
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使企业免缴残保金,在缴纳税费方面避免风险,还可以通过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来减少风险,根据我们众多的咨询来看,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很多企业即使招聘了足够人数的残疾人就业,有时候因为对于业务的不熟悉最后导致申报失败或者多次申报耗费了很多精力。快助在服务中能够根据企业所在地区的政策以及专业的服务提前协助企业准备好所需材料,在申报开始后可以第一时间成功申报,可以有效减少企业人力和精力的投入。
安置残疾人就业不仅仅可以避免各种税费风险,还能合法合规的减免残保金,用实际行动助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