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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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描述

依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县级业务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三、办理条件

现场办理: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提交的涉税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纳税人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

五、报送资料

1.必须报送资料:

《通用申报表(基金规费)》

2.条件报送资料:

无。

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的规定,携带加盖公章的相关表单。

2.报送资料中如未单独注明所需资料份数的,均只需报送1份。

3.我省目前正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敬请各位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六、结果送达

现场办理:当场送达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八、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户外公布的办公时间。

九、咨询电话

029-12366

十、收费标准

该项业务不收费。

十一、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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