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如果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征收。

02
残保金申缴之前
丨已安排残疾人就业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各地区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时间不同,这里以北京市为例,下同),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
快助特别提醒: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人员就业满1年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的2倍计算;用人单位成立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除以用人单位成立月数所得结果数的2倍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3至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4至8级)人员就业满1年的,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未满1年的,按照安排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计算;用人单位成立未满1年的,按照残疾人实际就业月数除以用人单位成立月数所得结果数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应当缴纳残保金,残保金申缴时间,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款项所属期为2017年1日1日到2017年12月31日。
应缴纳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快助特别提醒: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五险一金不计入)。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03
残保金减免政策
丨2014年4月1日(含)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一定比例的,且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2017年4月1日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可在剩余时间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剩余时期”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整月计算。
1、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之间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3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2、2017年4月1日之后成立的小微企业
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12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
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
快助特别提醒:
本期免征月份计算规则
免征剩余月份≤0(不免征)
0<免征剩余月份≤1(免征月份按1个月计算)
0<免征剩余月份<12(免征月份按月计算)
12≤免征剩余月份<36(免征月份按年计算)
丨根据财税[2018]39号,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以北京为例:北京2017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01599元,所以2017年度残保金计算中的年均工资上限为101599×2=203198元
快助特别提醒:
我们一站式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实现企业残保金减免,如果企业没有及时安置残疾人就业需要缴纳残保金的应及时足额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在相关部门通知、催促缴纳后仍不缴纳的,属于故意不缴,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行为属于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我们举一个逾期缴纳残保金的例子:
一家企业年应缴残保金3400000元,但是逾期了一年,那么他应该缴纳多少钱呢?
滞纳金:3400000×5‰×365=6205000元
应该缴纳金额=欠缴+滞纳金=3400000+6205000=9605000元
所以逾期缴纳残保金是一个大问题,企业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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