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解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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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市残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贯彻落实好财政部下发《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和残疾人就业服务。6月6日上午,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组织在双流区地税局召开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座谈会。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鄢学明,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严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青羊区地税局、双流区地税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等企业有关同志出席会议。



现场图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企业代表分别做了书面发言。并介绍企业安置残疾人基本情况、残保金缴纳情况以及在安置残疾人就业和残保金征缴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有关同志现场进行交流解答。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严骏首先介绍了全市残疾人工作情况。全市残联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重点民生实事,在残保金的有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改善了残疾人民生。用人单位积极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定义务,精准开发适合更多残疾人就业岗位。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指导全市残疾人就业安置审核确认工作,加大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力度,继续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情绪管理、手语培训等工作,为社会各用人单位服好务。


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鄢学明做总结讲话。残保金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地税人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地税系统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残疾人朋友生活质量改善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做贡献;二是要坚持稳中求进,维护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残保金征收工作;三是要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和宣传,增量扩面,今年努力实现征收任务不减,圆满完成残保金征收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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